2015年9月24日 星期四

有些產業不能只看月營收-大台北瓦斯(9908)

        大台北瓦斯(9908)屬民營公用瓦斯事業,適用天然氣事業法之規定,同一營業區域內,非經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設立同性質之公司,這是大台北的護城河。大台北瓦斯(9908)1041~8月份累計營收相較103年同期減少了22.08%,所以股價也從近一年的高點25元下滑至924日的21.75元。
        我們從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資料可以發現(表一),大台北瓦斯在1041~6月營業毛利達到351,144,000元,比103年同期328,772,000元還高,營業毛利率也從103年上半年的11.35%,提升到104年上半年的15.36%,在本業的獲利反而沒有受到月營收的減少而衰退。


表一 資料來源:公開資訊觀測站
        此時我們再來探究大台北瓦斯的本業獲利結構為何?103年的年報發現,售氣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84.43%,可見營業收入受到天然瓦斯價格的影響很大。


表二 資料來源:大台北瓦斯103年年報

我們從中油網站上取得10492日起的天然氣批發價格是每立方公尺()11.07元(表三),而大台北瓦斯官網上也公告92日天然氣售價也由13.89元調整為13.3元(表四),中間價差為2.23元,也就是大台北瓦斯每賣出1度天然氣會有2.23元的價差。
    依據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,天然氣計費分為基本費從量費
  1. 基本費之計算公式如下:
    每戶每月基本費=(表外管汰換作業成本+計量表成本+抄表成本+收費成本+定期安全檢查成本+資訊提供成本+按費率基礎分離之資金成本)/用戶數/12
  2. 從量費之計算公式如下:
    每單位從量費=(氣體作業成本+儲存作業成本+輸配作業成本+維修作業成本+按費率基礎分離之資金成本)/全年配氣量。
    所以對大台北瓦斯而言,瓦斯無論是漲跌價,均能完全轉嫁本業獲利不受影響,所以各位以後別再單用月營收來看天然氣公司的獲利,應該要用營收推估銷售度數是否成長比較合理。


表三 資料來源:中國石油網站



表四 資料來源:大台北瓦斯
至於104年第四季為何每股盈餘較第一季減損這麼多呢?最主要的問題是在持有之上市櫃股票認列跌價損失,分別為
1.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失2,600,000元(會影響EPS)。
2.第二季股息收入較前年同期減少74280000元(會影響EPS)
3.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32,305,000元(不會影響EPS)。

依據第二季財報附註30,加權平均股數為500,865,000股,依據前述1.2.項合計數76880000/500865000=EPS影響數是0.1535元。


接下來最後的分析重點是減少的股息收入原因為何?1.是持股賣掉了嗎?2.還是股息將在第三季認列?
經查閱103年度年報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(下圖),提到103年度股利收入260,167,000元收入外,未有相關更進一步說明,也未有持股大幅變動,除104年處分中保股份外,故初判為今年股息遞延至第三季入賬,實際情形仍得電訪才能確知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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