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98年初,黃金價格不錯,想想金融海嘯後股票殖利率隨便都有8%以上,當時想賣了我老婆嫁給我時親戚送的金飾,反正擺著也不能吃,就跟我老婆商量,可不可以把他的首飾賣了,老婆百般不願,最後,他說他想留一些喜歡的首飾(ps.當然東西不在我家,小偷不用浪費時間來我家),賣了大約20萬,這20萬每年至少提供我1.6萬元以上的股利收入;我用了怪老子的excel試算表,設計了100萬元投入在不同殖利率的股票,以6%而言,12年後可創造的複利價值至少翻了一倍,20年後則為3.31倍喔,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吧,後來,我跟我太太最大的感嘆是,拍婚紗的7萬元當時應該拿去買股票比較實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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