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鉅亨網新聞中心】第二條 第49款
1.事實發生日:103/11/24
2.公司名稱: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
7.發生緣由: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。
8.因應措施:因收購案,故自103年12月1日股份受讓基準日起,轉換價格由新台幣
64.87元調整為新台幣52.62元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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